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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人!奉化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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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要求,热爱社区工作。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通过公开招聘,被聘为奉化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

4.因辞职等原因离开奉化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未满三年的(从批准离职之日起算);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职位、人数、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本次全区共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3人,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学历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现场确认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7月31日至8月1日,到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市场(奉化区锦屏街道南山路198号)参加现场确认报名。因近期南山路改造,路口较易出现拥堵,建议考生采取适当的交通方式前往。

2.现场报名确认要求

(2)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退役军人及部分镇、街道户籍所在地居住情况),需随带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

(3)所有资料必须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报的,受委托人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有效委托书(见附件3)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经审查合格,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8月4日至8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到奉化区人力资源市场(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198号)112室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社区及社会工作政策与实务、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足50分者淘汰。笔试成绩在奉化人才网公布。

(四)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奉化人才网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社区工作业务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结束后48小时内,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及体检相关事宜在奉化人才网公布。

每位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各招聘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街道(镇)负责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淘汰。

(八)公示与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人才网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奉化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计划分配到各街道(镇),各街道(镇)分配人员至各社区,并由各街道(镇)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

考生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考生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并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街道(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服从统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九)递补规定

1.面试开始48小时前,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2.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按所在街道(镇)的社区同类人员确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招聘信息、实施过程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等均在奉化人才网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浏览。报考人员另可关注“奉化民政”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考生户籍以2021年7月24日所在地为准。

(三)学历以国家承认的为准(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必须在2021年7月2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四)退役军人加分以2021年7月24日前退役军人证件为准。

(五)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奉化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处理。

(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当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笔试、面试时,应聘者需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健康码”或“甬行码”。“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应聘者方可进入场地。同时应聘者应当提前下载《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4),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在现场确认报名、笔试、面试当天进入场地前上交工作人员。所有应聘者在现场确认报名、笔试、面试环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下列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或仍处于出院后隔离的人员。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材料的人员。

3.密切接触者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及7天居家健康观察的人员。次密切接触者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的人员。

4.境外返浙人员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观察的人员。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须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阴性的证明材料。

5.考试前21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截止7月13日,国内高风险地区1个(德宏州瑞丽市姐告国门社区),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德宏州。中高风险地区根据浙江省防办实行动态调整。

6.“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的考生、考试当日体温大于37.3℃的发热患者。

(八)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九)招聘录用后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均须在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后,3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作为今后续聘的主要依据之一。

本简章及本次考试相关事宜的解释权属宁波市奉化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2021年奉化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2.奉化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3.授权委托书

4.考生健康申报表

宁波市奉化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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